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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委員會「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」乙份

客家委員會「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」乙份說明:
一、 依據客家委員會104年1月21日客會文字第1040001514號函辦理。
二、 該會為提升學生客語能力,加強推展客語向下扎根,鼓勵國民中小學學生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,於99年3月22日訂頒前揭要點,針對國民中小學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,達獎勵標準之學校相關人員予以敘獎。
三、 凡符合敘獎條件之學校,請依所附表件造具清冊併同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等資料,於104年3月21日前逕送本府彙辦。
四、 旨揭要點及表件電子檔可至客家委員會網站(http://www.hakka.gov.tw/主動公開資訊/法規及行政規則/客家委員會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)查詢及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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