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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」及推薦表各乙份

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」及推薦表各乙份,請轉知 貴屬單位踴躍推薦參加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27日臺教社(三)字第1030074560號函辦理。
二、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之推薦表(請依規定格式繕打並加蓋推薦機關印信)及相關證明文件(如:證明文書、照片等),請於103年6月25日前送本府,以便轉教育部遴選。
三、旨案電子檔請至教育部網站http://www.edu.tw/認識教育部/本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/電子佈告欄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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