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強化國家主體意識,貴校進行教學時,若涉及國家主體事務,請以「中華民國」標示,請查照

南投縣政府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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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:049-2220485
電子信箱:raych.zheng@gmail.com
受文者:南投縣立鳳鳴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5月22日
發文字號:府教國字第1040102319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     
主旨:為強化國家主體意識,貴校進行教學時,若涉及國家主體事務,請以「中華民國」標示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國防部104年對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「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考核評鑑」建議改善項目辦理。
     
正本: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、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、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、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
副本:南投縣政府教育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