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急難補助金申請書,請各校公告轉知所屬學生,凡符合說明條件者逕向該署提出申請

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急難補助金申請書,請各校公告轉知所屬學生,凡符合說明條件者逕向該署提出申請主旨:檢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急難補助金申請書,請各校公告轉知所屬學生,凡符合說明條件者逕向該署提出申請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2月5日投檢邦護丁字第0002408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署為落實公益關懷,照顧弱勢,對於符合以下標準者,得向該署申請急難補助金3,000元:(一)具原住民身分之在學學生。(二)家境清寒,經濟條件不佳。(三)家庭遭逢變故者。
三、請各校評估對於符合條件者,填具申請書(如附件),檢具相關證明文件,免備文直接向該署提出申請。
四、急難補助金優先使用於學生之學雜費用,期遭逢變故之學童能安心就學,請申請之學校協助學生補助金之運用。